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1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先藕洁)在今天举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 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落实”新闻发布会上,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岳伟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各级团组织共培育、联系青少年事务社工23.35万人,近三成为青少年司法社工,他们活跃在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一线,协助落实涉未成年人各项司法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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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伟说,共青团中央通过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联系近5000名法律、心理专家,为配合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供专业支撑,在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
2018年2月,共青团中央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就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等方面探索工作机制,先在40个地区进行试点,后来扩展到80个地区。
发布会现场。图片来源:最高检官网。
“目前,绝大多数省级团委和检察机关都签署了合作协议,很多地方团组织也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了工作协作。”岳伟介绍,如河北的11个地市团委全部与同级检察机关签订合作协议,团山西省委、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委政法委及教育、民政等部门,出台了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的意见。
2019年,共青团中央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工作指南”列为“青少年发展研究”省部级课题,委托首都师范大学等专业团队研发,同时依托80个全国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地区进行实践检验。历经近4年的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于今年3月获批为国家标准。
岳伟表示,不少地方总结工作经验,因地制宜制定了相关规范。如广东深圳制定“精准帮教的深圳标准”,包含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规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业务绩效考核办法等。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岳伟。图片来源:最高检官网。
“这次《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的发布,是各地共青团组织与检察机关、首都师范大学研发团队历经4年工作的实践成果。”岳伟表示,下一步将在和检察机关协作过程中,形成共青团参与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合力。
按照团中央社区青春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建设县域团属青年社会组织。目前,有不少青少年服务台实现了实体化运作,拥有众多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在承接检察机关转介案例,特别是参与审查起诉阶段的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帮教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如广东省广州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与检察机关建立了案事件线索分级处理、通报、转介的工作流程等,全国各级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台联系的青少年事务社工每年参与处置个案8500余起。
同时,大力推进社区青春行动,鼓励各地探索青年发展型社区、街镇建设,实施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加强基层团组织和团属青年社会组织建设,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建设。
岳伟表示,今年年初,共青团中央联合14家中央部门修订出台了《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管理办法》,规定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相关社会组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机构等可以申报创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把更多的优质青少年社工组织纳入到共青团工作力量中来,提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竞争力,积极拓展司法社工的外围辅助力量,开展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包括青少年普法、自护在内的各项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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