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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记者郭志强)8月4日,药房连锁企业益丰大药房(603939.SH)可转债项目遭遇“变故”:上交所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会议审议结果为暂缓审议。
据公告,益丰大药房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47亿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新建连锁药店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其中,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在会议现场问询环节,重点关注“湖南省湘西州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人民北路分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是否构成发行人重大违法行为。
今年3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官网曝光披露了10起定点零售药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涉及为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保费用结算、将医保目录外药品及保健品串换成医保目录内药品进行结算、开具虚假购药单据为参保人员刷卡返现、药品进销存数据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披露,2021年,湖南省湘西州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人民北路分店存在药品费用结算违规的问题。检查人员通过数据比对发现该药房在2021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部分药品(如醋延胡索、甘草片、合欢花等)无销售记录、无库存,但在医保系统实际报销金额76794.6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当地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药房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罚款;2、责令该药房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76794.67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76794.67元已全部上缴。
国家医疗保障局认为,“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了医保基金损失,损害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遵守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此外,上交所上市委在会议现场问询环节,还重点关注到益丰大药房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处罚较多的情况,上交所要求说明益丰大药房对子公司、所属门店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是否符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的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益丰大药房在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益丰大药房受到的单笔处罚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行政处罚达到33起,其中上海市医保局对益丰大药房一门店开出了高达58.85万元的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经济周刊》梳理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发现,在2021年3月期间,上海市医保局对益丰大药房连续开出三张罚单,具体来看,上海益丰药房三林路店、上海益丰药房人民路店、上海益丰药房德平路店分别被上海市医保局处罚58.85万元、32.76万元、26.84万元,上海市医保局给出的处罚事由都是“门店在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刷卡时,未按规定核验医疗保险凭证的情况下配售药品,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存在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违反规定的情况”。
在需进一步落实事项方面,上交所方面要求益丰大药房进一步说明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曝光台发布的“2023年第二期曝光典型案例(十例)”中“湖南省湘西州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人民北路分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是否构成发行人重大违法行为。并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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